东部网-中国东部网:打造中国东部第一主流媒体 网站热线:13991224333 总编信箱:1182290666@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东部资讯 > 正文

公共场所禁烟 甘肃兰州成西部首个立法城市

www.cndongbu.com(2013-08-15)来源:西部新闻网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控烟办了解到,《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经甘肃省人大批准通过,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据悉,这是继哈尔滨、天津之后,我国第三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及其实施准则要求的地方性立法。同时兰州成为西部首个立法规定包括办公场所在内的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城市,对中国西部城市地方性立法预防二手烟危害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记者了解到,《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后,兰州市控制吸烟场所将分为9类禁止吸烟场所和3类限制吸烟场所,在这些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又拒不改正者,将最高被罚款200元。

编辑:中国东部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东部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中国东部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