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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陇县官方回应幼女遭猥亵事件

www.xibuxinwen.com(2017-04-06)来源: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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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讯 4月6日,一则“陇县4岁幼女遭托管老师戳下体嫌疑人取保候审”的相关报道在网上引起了市民及网友的普遍关注。当天下午,陇县县委宣传部发出此事件的情况通报,就此事件进行了说明。
  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关于网传宋某涉嫌猥亵案件有关情况的通报
  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中旬,陇县居民张某(媒体报道称张莉)因工作原因,不能自己接送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上学,通过朋友吴某介绍,将女儿寄放在宋某家中代管。由该宋与其妻负责白天接送孩子吃饭上学。该宋同时还代管一名男童。
  2017年3月11日16时许,张某到陇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咨询有关情况。民警告诉张某,如其反映的情况属实,宋某已构成犯罪,应立案侦查。当民警进一步询问详情时,张某未作正面回答,表示自己需再考虑一下,离开刑警大队。其后,县公安局作为案件线索主动联系张某。3月13日,张某带女儿来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对张某及其女儿做了询问,并及时到医院调取相关证据,询问诊断医生等相关人员,初步认定宋某涉嫌猥亵罪,遂立案侦查。
  立案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组织专门班子开展工作。专案组立即传讯宋某,并在宋某家中提取相关物证,采集有关证据,送上级公安部门进行鉴定。宋某到案后,不承认违法犯罪,并称是张某对其诬陷。3月15日,县公安局依法对宋某予以刑事拘留,并继续展开侦查。
  由于相关物证鉴定结论做出需要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宋某在被刑事拘留7日后,于3月22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回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嫌疑人宋某居家协助调查。县公安局将适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案情。
  中共陇县县委宣传部
  2017年4月6日
  
编辑:西部新闻网宝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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