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张龙 西安晚报记者 王晓光) 在出租车上丢了东西,到专门为出租车提供服务的软件公司GPS监控中心求助查询,对方竟要先收取50元的“查询费”,此举引起质疑,一些市民认为是“趁火打劫”。
失主查找物品先要交50元
记者近日接到渭南市区一名女市民反映,其称自己在出租车上丢了东西,到与渭南市客运管理处有合作关系的渭南百惠通软件有限公司GPS监控中心查询,被收取了50元的查询费。
随后,记者来到渭南市高新区一栋办公楼内,渭南百惠通软件有限公司与出租车上级主管部门——渭南市客运管理处都在此办公。记者以失主身份称自己也丢了东西,寻求帮助查找。工作人员让记者先填了一张登记表,然后让交50元钱。当记者询问为何要交钱时,工作人员指了指墙上的“查询告知”。“告知”上称:“公司属于非公有制企业,失物查询实行有偿查找,查询人持有效证件,采取自愿,公司收取适当费用后方可查询。监控中心只负责提供线路相似车辆,作为查询丢失物品的参考线索,不负责查找所丢失物品”。
记者交钱后,拿到了一张“渭南市百惠通软件有限公司车载GPS服务收款收据”,上面有公司财务专用章,“项目”一栏写着“失物查询费”。同时,记者拿到一张“查询回执单”,上面写着“根据××提供的上下车时间、地点以及行驶路线,经查询,与之相符的车辆号码为××公司的陕ET××××车,你可去市客运管理处综合处理科或车辆所属公司查找”。
客运处称无权过多干涉
对于此事,渭南市客运管理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渭南百惠通软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为出租车车主、司机提供有偿服务的公司。服务内容包括车辆定位、超速报警、车内通话等。渭南市区的所有出租车都安装了系统,服务费为每车每月100元,费用由客运管理处代收交给该公司。由于公司与客运处是合作关系,其余的收费属于企业自主行为,客运处无权过多干涉。
据统计,该公司从今年年初运行以来,每月都有二三十名失主上门填单寻找丢失物品。记者了解到,曾经有一名失主通过查询找到了价值1.8万元的财物。
渭南百惠通软件有限公司陈经理说,公司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出租车车主及司机,业务内没有帮市民查询失物一项。只是后来来查询的人多了,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办公秩序,公司才出台了收取50元查询费的举措。“物价部门知道此事,但由于是企业自主行为,因此没有批准,也没有说不让弄。”
市民对于此举大都表示了质疑。一些市民称,公司的这种行为实际上就是“趁火打劫”,是不值得提倡鼓励的。
律师观点
渭南市渭临律师事务所易天社律师认为,出租车在客运管理处统一协调下,向百惠通公司支付服务费,两者形成合同关系,就应该为出租车服务。而乘客乘坐出租车,就与出租车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出租车司机有义务提醒乘客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在发现乘客遗忘物品时,应该主动交还。百惠通公司与出租车的合同服务关系,应该合理延伸到为乘客查询失物的内容上。公司只把服务对象定为出租车和车主、司机,是狭义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