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记者 文峰 李臻 西安晚报 记者 高雅 实习生 秦莉) 租用城中村民房做仓库,储藏了2828条假冒高档名牌卷烟,价值共计95万余元。昨日(3月14日)上午,38岁的陈某被法警带上了西安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二庭。面对台下上千名烟草经营者,陈某向法庭表示自愿认罪。
民房里搜出2828条假烟
“阿华答应我,给我一个月开7000元工资,比打工好得多,我就做了。”昨日上午,陈某在庭审现场向法庭陈述了犯罪事实。庭审现场设在南郊204所文化宫,上千名烟草经营者坐在观众席旁听。
陈某称,去年6月,他认识了一个福建老板的马仔“阿华”。陈某以自己的名义在观音庙村租下三处民房作仓库,租金由“阿华”支付。陈某负责保管、储存货品、为顾客送货。“一般收货人会约定在外面见面,绝不会到店里交易,所以我也不知道货到底送给了哪些店。”陈某前去交货后,收货人会直接将货款打给“阿华”。
去年10月16日,西安市烟草专卖局高新分局稽查人员接群众举报,前往雁塔区观音庙村,在陈某租用的三个库房查获一批卷烟。经现场勘查,稽查人员在第一处库房内查获软中华、红好猫等多个品牌324条卷烟;在第二处库房内查获玉溪、软云烟等5个品牌780条卷烟;第三处库房内查获蓝好猫、红好猫、硬中华等5个品牌1724条卷烟,总数共计2828条。
经陕西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被查获的所有卷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为伪劣卷烟。经对被查获的卷烟进行核价,总价值为95万余元。
面对指控 陈某当庭认罪
庭审中,陈某承认他没有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对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辩护人辩称,陈某系初犯,非法经营的假烟未流向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对陈某从轻处罚。
合议庭经审理认为,陈某违犯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国家专营、专卖的烟草制品,且非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非法经营数额95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合议庭当庭宣判,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听到法官宣读的判决结果,台下的上千名烟草经营者鼓起掌来。开店7年的贺女士说:“对我们这些守法经营的商户来说,打击假烟保护了我们的利益,也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