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前沿 真实 引领 公益 网站热线:13259888867 总编信箱:xibuxinwen@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西部资讯 > 陕西资讯 > 正文

陕西商洛丹凤县:儿媳不孝打公公 老汉告状获赔偿

www.xibuxinwen.com(2013-05-24)来源:西部新闻网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讯 (视点陕西通讯员 林峰 彭家让)公公认定是儿媳拔了他的核桃树苗,儿媳坚决否认。争吵中,双方互相厮打,致公公受伤。2013年5月16日,在庾岭法庭和镇司法所的联合调解下,庾岭镇塔吊棚村38岁的儿媳鲁某当场自觉向其公公汪某赔礼道歉并赔偿药费损失800元整,双方关系和好如初。
  
  鲁某是汪某的儿媳,已分家吃住多年。2013年4月18日下午,汪某在原一家共有的承包地里发现自己栽种的三棵核桃树苗被人拔了,于是怀疑系儿媳鲁某所为,就找到鲁某进行理论。鲁某称其并未拔核桃苗,汪某则一口咬定就是鲁某所为,于是两人发生争吵,继而动手互殴。
  
  混乱中,汪某採了鲁某的头发,鲁某一怒之下挥拳相向,打中汪某脸部,致汪某倒地受伤。2013年5月15日汪某向丹凤法院庾岭法庭申请诉前调解,请求鲁某赔礼道歉并赔偿药费损失856.4元。
  
  经庾岭镇司法所上门调解,驻村法官现场指导,被告人鲁某故意致人身体受伤,对其打人行为应予批评教育,对致汪某受伤的损害后果应予负责,鉴于其认识态度好,且汪某在本案中也有一定过错,双方原本是一家人,为便于家庭和睦,经过现场调解,双方遂达成了上述一致协议。
编辑:西部新闻中心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西部新闻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