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榆阳区检察院指控,2014年4月以来,张某通过网络购买了警服、手铐等警用物品,通过网上办理了姓名为张某的假警官证。后其以张某的身份冒充人民警察取得崔女士的信任后,与其发生性关系一次,骗取现金7900元;与被害人马女士发生一次性关系,骗取现金3000元;以自己车玻璃被砸碎为由骗取被害人王女士现金3000元,发生性关系一次;与被害人贺女士发生性关系一次,骗取现金245元;与被害人徐女士多次发生性关系,骗取现金4200元;与被害人李女士发生性关系一次。
张某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侵犯人民警察的形象及公民的财产所有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构成招摇撞骗罪。张某冒充人民警察与多名女性发生性关系,并骗取钱财,应认定为情节严重,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维护公共秩序,打击刑事犯罪,判决张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