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记者从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榆林市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上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0月16日至11月4日进驻榆林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
督察“回头看”期间,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主要督察榆林市委、市政府部署推动中央和全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市级有关部门督察整改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县(市、区)级党委和政府督察整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督察组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督察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安排,督察组进驻期间将接受广大群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诉举报,设立专门的群众投诉举报电话:0912-3854822,邮政信箱:陕西省榆林市A001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至11月4日每天8时到20时。根据督察组职责,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榆林市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