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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称收灾民50元照片费因违反程序 责任人受处

www.cndongbu.cn(2011-09-2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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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消息:  申请受灾补助自己先出50元照片费?
  
  网曝渠县流溪乡受灾群众遭遇乱收费,经调查后相关工作人员已遭严肃处理
  
  ●网友发帖乡政府派人到各家对受灾情况取证,一开口就要50元登记费用,不交钱就不照相
  
  ●调查原由乡规建办和乡党政办违反工作程序,未向领导请示,违反工作程序擅自发文
  
  ●处理结果相关工作人员已被严肃处理,责令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视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
  
  最近两天,一篇名为《9·18洪灾,雪上加霜,四川渠县流溪乡政府受灾群众登记要交50元登记费》的帖子,在各大论坛流传,引发网友极大关注。是否真有其事呢?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了流溪乡政府和渠县县委。
  
  网帖:受灾群众质疑乱收费
  
  自9月16日以来,达州巴中遭遇强降雨,巴河流域沿线乡镇和村民遭遇洪水袭击,渠县流溪乡也未能幸免。
  
  网友“aizhuyi”发帖称,渠县流溪乡很多老百姓房屋倒塌。乡政府派来一个照相的和一个工作人员,到各家各户取证。“一开口就要50元登记费用,不交钱,就不照相,也就不可能成为灾民。”因为不照相登记,就不能成为受灾群众,也就无法领取国家补助,此帖一出立即引起网友的极大关注。很多网友对此表示,如果事情属实,将是对受灾群众的极大伤害,而且也歪曲了政府的救灾政策和措施。
  
  调查:工作人员擅自发文
  
  昨日上午,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流溪乡党委书记欧兴春。据欧兴春介绍,9月18日,流溪乡遭遇罕见的洪灾,全乡3162户受灾,直接经济损失7600多万元。
  
  洪灾刚完,全乡干部和大量群众都积极投入到灾后重建中。9月20日,乡规建办从本部门业务工作需要出发,擅自要求乡党政办通知各村(社区)告知房屋垮塌户自备3张全垮或半垮的取证照片,以便房屋灾后重建批办手续时使用。在发通知时,乡规建办和乡党政办均未向党委政府领导请示,通知发出后也未向领导汇报,严重违反了工作程序,客观上造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
  
  处理:乱收费全部退还
  
  渠县流溪乡党委书记欧兴春说,通知发出后,流溪乡瓜坝村一杨姓村民自己请来流溪凤凰照相馆的老板,为自家的房屋以加快的方式照相3张,每张收费15元,另加收5元车费,共付照相馆50元。除了瓜坝村有9户村民交钱照相外,还有千秋村12户村民用此种方式为自家房屋照相,一共涉及21户村民。
  
  欧兴春说,此事在网络上反映出来后,乡党委政府立即调查,县委也介入调查,目前已责成流溪凤凰照相馆将所收费用全部退还了受灾群众,相关费用直接由乡政府解决。由于乡规建办、乡党政办在通知发放之初未向领导请示,通知发出后也未向领导汇报,严重违反了工作程序,乡上已召开乡党委(扩大)会议,决定对乡规建办、乡党政办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责令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视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责任编辑: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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