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12月1日,双流县委宣传部就网传“穿名牌的副县长倒卖土地”一事作出回应。
据介绍,11月29日,有网民发帖《穿Ferragamo的四川双流副县长廖维忠倒卖西南航空港土地被实名举报》,以及内容近似网帖。称“副县长廖维忠倒卖西南航空港土地、脚穿6千多元的皮鞋视察工作。”
双流县委宣传部称,网帖上“廖维忠县长非法倒卖民族食用油有限公司土地指标”的内容并不属实。该宗土地位于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此事作出了书面说明。
书面说明称:2005年3月18日,成都民族食用油有限公司(前身为成都民族食用油厂)与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入区投资意向书》。按照协议约定,该项目应于2005年6月30日动工建设(动工标准:基础全面开挖,建设部门质检和安监进场),并于2006年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与试运行。
截至2008年6月13日,该项目仅进行了土方回填、保坎、临舍等前期基础性工作,同时拒绝缴纳协议约定的预付金,项目用地空闲时间长达三年之久,其间管委会虽多次与项目方沟通协调均无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成都市《关于开展工业集中发展区闲置和空闲土地清理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07〕182号)文件精神及协议书约定,管委会于2008年6月14日向项目业主书面送达了《关于解除〈入区投资意向书〉的函》,2008年6月16日依法收回该地块,2008年6月23日四川省双流县公证处对该地块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并于2009年2月11日登报公告与乙方终止投资协议。
根据城市规划,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公共交通用地和工业用地。2010年4月17日和23日,双流县国土资源局在《四川日报》和双流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刊登了《双流县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双国土挂告〔2010〕010号、011号”),公开出让依法依规收回的土地。2010年5月19日、2010年5月26日两家企业分别摘牌取得宗地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责任编辑: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