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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网友咨询创业优惠政策 省长蒋巨峰做出详细回复

www.cndongbu.cn(2012-01-1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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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消息:(记者 刘玉彬 王刚 通讯员 廖时权)日前,笔者在四川省宜宾县畜牧兽医部门获悉,该县网民通过人民网给省长蒋巨峰留言,咨询青年创业扶持政策有关问题,引起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回复网民留言。省上领导直面网民提问详细回复,求真务实的作风受到当地群众好评。
  
  据了解,2011年11月17日,宜宾网民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长蒋巨峰留言,“我想明年高(搞)点创业。主要是在养殖方面。不知道宜宾县有什么扶持措施。现在青年人创业不容易啊。主要是没有什么资金基础不行啊。”引起了领导高度重视,庚即安排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通过人民网具体回复如下:
  
  一、关于创业扶持政策问题
  
  为鼓励各类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宜宾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宜宾县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两个文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政收费方面
  
  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残疾人以及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税收方面
  
  1.从2009年1月1日起,按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
  
  2.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中小企业,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三)小额担保贷款方面
  
  在城镇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和其他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的城镇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高利润行业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可申请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为5万元,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额度最高200万。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创业补贴方面
  
  1.对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在其首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6个月后,经劳动保障、工商等部门认定,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自主创业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就业的,在其首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6个月后,经核实,按其吸纳就业的人数,可享受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此外,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均成立了创业服务指导站,免费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二、关于养殖方面扶持政策问题
  
  宜宾县在养殖方面的扶持政策采取“民办公助”、积极调动民间资金的形式。除国家普惠政策的能繁母猪补贴、保险外,目前主要有生猪、肉兔、林下土鸡养殖项目扶持。现正在进行2012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拟报、2011年现代畜牧业肉兔项目(李场镇)和2011年林下土鸡养殖项目(高场镇)农户申报工作。项目建设实行“先申报后建设”的原则,均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需当年国家有投资计划方能申报参与,进而采取“先建后补”形式,通过验收后方能得到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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