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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贷款最高额度提至60万

www.cndongbu.cn(2014-08-07)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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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 吕虹萱)昨日,记者从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拉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和提取的相关政策都有所放宽,而调整最大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以及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的变更,“现在职工对于住房公积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了给职工提供便利,此次住房公积金的调整趋向于宽松。”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

  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需要的资料

  因购买商品住房、团购住房或统一建设住房、购买二手房、新建(翻建)住房、大修住房和偿还商业银行购买住房(或建造、翻修、大修住房)而贷取住房公积金,所涉及的合同、首付款收据、房产证、土地证应为本人或配偶、子女名下的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名下还需提供学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涉及的合同、首付款收据、房产证、土地证应为本人或配偶、父母 (需提供共同居住证明)、子女名下的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相关资料必须是交易两年内的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方面,调整最大的是商业银行住房(或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时只需出具商业银行贷款合同;当月银行贷款余额对帐单或预约还款单(公积金贷款金额直接划转至商业银行贷款账户);贷款利率(5年以下包括5年年利率3.01%,5年以上年利率3.33%)。

  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之间划转程序的放宽,也是为方面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担保)

  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欺抵押的住房,须为有效产权证,并出具评估报告;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可以提取或贷款住房公积金,但提贷须符合相应的条件;担保人在借款入偿还贷款期间不能再为他人担保,借款人与担保人不能相互担保。若担保人有商业银行贷款,其贷款额度高于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时不能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人及担保人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经过调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担保,担保人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就可以直接提取或贷款住房公积金,以前这方面审查比较严格,担保人如果想替借款人提取和贷款住房公积金,需要各种资料和证明,现在这方面放宽了,这也是此次住房公积金调整最大的方面之一。”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

  从2014年8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最长年限为17年,“以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贷款最长年限为15年,这次调整额度增加了10万元,年限延长了2年,主要还是考虑到职工对于住房公积金的需求,所以额度和年限都放宽了。”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从三个条件来规定的: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2倍。二是偿还能力。三是职工购房或翻建(新建)大修总价的70%(3各数据中取最低数据是职工贷款的实际额度)。

编辑:新闻网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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