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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商人实名举报广西警察“违法”跨省抓人

www.cndongbu.cn(2015-07-08)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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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王冬) 虽然不知道结果怎样,但海南的药材贸易商杨艳还是把抓捕自己的几名警察实名举报到了公安部举报中心。杨艳认为,这几名来自广西玉林的警察以诈骗罪为名跨省抓捕自己是错误的,是违反公安部禁令插手经济纠纷。

对于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为一方当事人追款讨债,公安部曾经发出《公安部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加以规范,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不得干预经济纠纷,切实纠正办理经济案件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

1970年出生的杨艳几年前从河南老家来到海南创业,在五指山市注册了盛通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专门从事中药材岛内外贸易,生意一直比较稳定、顺利。杨艳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会因为和贸易对象的一次纠纷上了公安部通缉令,并被抓进公安局审讯。

2015年5月29日10点左右,在海口做完引产手术的杨艳乘坐海南东环动车组返回三亚,准备休养一段时间。在动车上,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口东车站派出所的民警将杨艳控制带回所里,“采取了我的血样、指纹,录了口供”。

杨艳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派出所称她是全国通缉的逃犯,涉嫌诈骗犯罪。那一刻,杨艳整个人都懵了,自己怎么成了全国通缉的逃犯?又怎么会诈骗?

杨艳从海口东车站派出所了解到,通缉自己的是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报案人是程路佳。程路佳是玉州区香料街的一名商人,是杨艳的一个贸易对象,两人在一起口头约定的益智仁(一种中草药—记者注)交易中产生纠纷。但杨艳认为,两人之间只是普通的经济纠纷,五指山市人民法院3月4日民事判决自己败诉后,杨艳已上诉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还未开庭,更未进入执行程序,自己怎么就成了诈骗犯罪嫌疑人了?

杨艳说,5月31日14时多,玉州分局刑侦大队的蒋庆、谢强等4名警察,“到海口东站铁路派出所开始录简单的口供,16时多给我戴上手铐,押送到玉州分局刑侦大队”。

杨艳称,自己在玉州分局被提审了两次。“6月1日11时左右,玉州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黄继南提审了我并做了笔录,我实话实说称自己与程路佳是真实的买卖纠纷,不是诈骗。”杨艳说,“6月2日凌晨,谢强提审了我,我同样实话实说。谢强愤怒地称:‘我判你个几年就不信你的企业一辈子没有一点犯罪行为。’他在让我签了掩盖着内容拒绝我看的文件后叫我即刻离开刑侦大队,我向他们讨要拘留证、释放证等手续遭到拒绝,我也拒绝离开刑侦大队。”

杨艳在给公安部举报中心的实名举报信中写道:“无奈他们的暴力执法,我离开楼上的刑侦大队办公室,来到刑侦大队院子时看到程路佳夫妻带了很多人已经在刑侦大队门口围堵,我即刻向副队长蒋庆求救庇护,蒋庆大声吼道‘我们不是你的避难场所’,立即把我赶出刑侦队并锁上大门。”

在多次拨打110后,杨艳最终被110民警带至玉州分局北城派出所。杨艳回忆说:“黄继南也于当日10时左右到达北城派出所,但他们不是解救我,而是要求我必须不等法院开庭,还完钱再走人。”直至当天17时左右,杨艳通过私人关系向玉林市一位退休老干部求救后才得以逃离玉林,回到海口。

回到海南的杨艳于6月5日、6月9日分别在公安部网站实名举报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黄继南、副队长蒋庆、民警谢强,称他们“违法抓人,发布通缉令,严重违反了国家公安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编辑:新闻网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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