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网-中国东部网:打造中国东部第一主流媒体 网站热线:13991224333 总编信箱:1182290666@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东部资讯 > 浙江资讯 > 正文

广西:取消"一孩"生育审批 "二孩证"办结时限缩短

www.cndongbu.cn(2015-08-24)来源:西部新闻网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王冬)8月20日,本报推出“关注申领‘二孩证’”系列报道,引发关注。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已关注到计划生育便民办证问题并高度重视,今年初启动了生育服务证系列改革工作调研,并于近期出台了《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生育服务证办理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启动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包括生“一孩”不再需要办“准生证”、推行“承诺办证”等备受关注的便民措施

  一孩生育实行登记制

  生育第一个孩子不用再办“准生证”了

  众所周知,孩子出生前,得先办理生育服务证,也就是俗称的“准生证”。今后,夫妻生育第一个孩子不用再申请办理“准生证”了。

  《实施方案》规定,夫妻生育第一个孩子实行登记,不需要进行审批。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均没有生育过的,在结婚登记至生育后3个月内,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推行多年的一孩生育审批改为生育登记,这一改革的背后,是从行政审批变为主动发放,由生育  夫妻双方在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居)、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领取《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如实填写《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提交《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资料至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比对并查验相关资料→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和相关政策。

  所需材料: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相片。

编辑:新闻网西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东部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中国东部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