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网-中国东部网:打造中国东部第一主流媒体 网站热线:13991224333 总编信箱:1182290666@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百姓话题 > 百姓关注 > 正文

交了停车费车却被拖走 城管承诺帮车主处理

www.cndongbu.cn(2011-07-11)来源: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消息:昨日,从外地来西安的胡先生很纳闷,他明明向收费员交了停车费,车却被交警队拖走了。“如果这里不能停车,为什么有人收费?”原来,他停的地方属交警管理,根本没有车位,是市执法局的收费员收了不该收的费。

  读者反映

  交了停车费车却被拖走

  昨日下午,为此事奔波了半天的胡先生仍很焦急,因为车被拖走,很多安排好的工作都耽误了。胡先生是从上海来的,他所在的公司与西安的一些企业有业务往来。昨天中午11时30分左右,他谈业务时将车停在了鼓楼附近的社会路。“最近几个月我经常在这里停车,收费员也认识我了。有时他指挥我停在道沿下面,有时停在道沿以上。”胡先生认为,只要有人收费,停车肯定是合法的。他说,当时道沿以上没有车位,他就将车停在了道沿以下,并向收费员预交了8元停车费,拿到了“西安市城镇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票据”,和他同时停放的还有一辆大巴车。

  可下午1时多他办完事回来时,发现自己的车不见了。“我都蒙了,还以为车被偷了呢。”胡先生说,当时收费员不在,听周围人说中午交警来拖过车,他就打电话到交管部门询问情况,才知道原来自己的车因违法停放被莲湖交警大队拖走了。“怎么可能,我明明交了钱的,怎么是违停呢?”胡先生一头雾水,不知该如何处理。

  他只好等收费员回来,可收费员说自己不管,“我收的是占道费,不是保管费,车被砸、被偷我管不了。”收费员的话让胡先生很气愤。

      

  记者调查

  道沿上下均停车 票据都是城管的

  昨日下午6时许,在社会路,记者看到道沿上下停放了很多车,而道沿以下并没有划停车位。收费员闫陆军的证件上显示,他是市城管执法局三支队的收费员,负责社会路全段停车收费。

  闫陆军告诉记者,自己负责道沿以上的停车收费,道沿以下不允许停车,是胡先生自己要将车停在道沿下的,“再说我也没收他的钱。”闫陆军说那8元钱是胡先生之前欠的。

  虽然闫陆军否认自己收了钱,但记者询问了几位将车停在道沿以下的司机师傅,他们均表示将停车费交给了收费员闫陆军,也拿到了和胡先生一样的票据。

  城管部门

  承诺帮车主处理此事

  就此,记者首先询问了莲湖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他表示,社会路全段道沿以下没有停车位,也没有交管部门的收费员,在此停车属违法行为。

  随后,市城管执法局三支队停放科科长叶军表示,此处道沿以上确实有城管执法部门施划的停车位,他们也只要求收费员管理这些车位。收费员让车主将车停在道沿以下超出了管理范围,他还出具城管执法部门的票据,这种行为是违规的,“我们会协助胡先生将车领回,并对收费员进行内部处理。”晚8时30分许,胡先生说叶军已和自己联系,表示会和他一起到交管部门说明情况,处理好此事。

  此外,市城管执法局停放办主任杨阳提醒车主,在停放车辆时,如果停在道沿以下,收费员应该出具交管部门的票据;停在道沿以上时拿到的则应是城管执法部门的票据。否则,车主可以拒交。(责任编辑:海浪)

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东部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中国东部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