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网-中国东部网:打造中国东部第一主流媒体 网站热线:13991224333 总编信箱:1182290666@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东部教育 > 教育动态 > 正文

高中收费标准公布 公办高中择校费不得超2万

www.cndongbu.cn(2010-06-20)来源: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消息:西安市教育局昨天公布今秋开学高中学校收费标准,择校费的最高标准每生3年不得超过2万元,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借读费。

公办高中统招生收费标准为:省级标准化高中每学期每生800元,城市高中每学期每生350元,农村高中每学期每生200元。职业高中学费标准为:文科每学期每生700元,理科每学期每生900元。

公办高中借读费标准为:省级标准化高中每学期每生1000元,城市高中每学期每生800元,农村高中每学期每生400元。普通高中接收借读生,必须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借读手续,所有借读学生必须报市、区县教育局审批。本市学校之间不得借读。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办学校面向社会招收的计划内考生,除收取学费外,还可以收取借读费。

相关高中按照规定在完成统招计划后招收的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统招计划的20%),其择校费标准为:省级标准化高中、市级标准化高中、普通高中分别为3年15000元、12000元、9000元。经物价部门批准,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交大附中等8所中学3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择校费可在开学时一次性收取,也可分学期收取。所有公办高中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借读费。

民办高中收费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各学校收费标准和招生计划必须在校园公示。今年中考,考生可选报经省教育厅审批的高新一中国际课程班志愿,其学费标准为:高一年级每生每学期3万元,高二、高三年级每学期3.5万元。(责任编辑:海浪)

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东部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中国东部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